立案!罚款!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电子计价秤违法案例
端州区河旁流动疏导区某冰鲜店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8月15日,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河旁流动疏导区某冰鲜店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使用500g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重量示值为1.04市斤,按动电子计价秤M1、M2、M3按钮,重量示值改变为1.04市斤、1.09市斤、1.14市斤。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损害消费者利益,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1台,并处以罚款2万元。
四会市东城街道某鱼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9月6日,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四会市东城街道某鱼档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使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示值为2.1市斤,按动电子计价秤上的其他按键,重量示值改变为2.2市斤、2.4市斤。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损害消费者利益,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鼎湖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9月10日,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肇庆鼎湖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千克和500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1.5公斤,执法人员按电子计价秤的M1、M2、M3按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1.6公斤、1.65公斤、1.75公斤。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广宁县五一市场某鱼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9月1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肇庆市广宁县五一市场鲜鱼区某鱼档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称重,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为1.05千克。执法人员现场操作,通过按电子计价秤上的其他按键,放置1千克标准砝码会显示读数改变为1.10千克、1.15千克等。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广宁县汇盈市场某鱼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9月11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肇庆市广宁县汇盈市场某鱼档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称重,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为2.11市斤。执法人员现场操作,分别按下电子计价秤上的M1、M2、M3、电压、防抖按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2.11市斤、2.21市斤、2.31市斤、2.41市斤、2.51市斤。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